哭笑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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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人十大恶俗

自朋友博文里读知,当年林语堂小品文曾载有古人有“十大俗气”,颇切中流弊,直指要害,这十大俗气是:

一、腰有十文钱必振衣作响;

二、每与人言必谈及贵戚;

三、遇美人必急索登床;

四、见到问路之人必作傲睨之态;

五、与朋友相聚便喋喋高吟其酸腐诗文;

六、头已花白却喜唱艳曲;

七、施人一小惠便广布于众;

八、与人交谈便借刁言以逞才;

九、借人之债时其脸如丐,被人索偿时则其态如王;

十、见人常多蜜语而背地却常揭人短处。



斗转星移,倏忽而今,“十大俗气”不惟流风余韵,恋恋不去,甚而与时俱进,嘴脸换新,演成十大恶俗,痛指如下:

一,出门不论远近,必驾驶前往,显摆于人。雨天交错行人,从无避让慢行,致泥水四溅,路人叫苦。遭遇刮蹭,则痛以骂人。撞人于轮下,不思施救,不施援手,而是辘辘远去,逃匿无踪。

二,驾车行至居民区,横冲直撞,不知减速。遇邻居街坊之不便者,从无招呼一声,看看是否需要帮助。途中遇斑马线,反而跃跃抢先。

三,于公共场合,深夜楼道,罔顾他人,唯我独在,大声喧哗,狂笑詈骂,仿佛自家客厅。

四,遛大型犬只,不拴狗链,任其狂吠狰狞,恐吓他人;随地便溺,不作清理。若人劝止,反恶语相向。宠物伤及他人,不积极协助治疗,反推诿己责。

五,出口必脏话,国骂随口来。网上发帖,骂东骂西。污言秽语,令人作呕。

六,混得一官半职,则意气洋洋,倨傲自得,不知天高地厚。为官不恤民,颐指气使,横行霸道,听不得意见,只手遮天,台上讲话仿佛训子。

七,对权贵,唯唯诺诺,奉若圣旨;对常人,视若草芥,不屑一顾。长做青白眼,一副太监相。

八,有女士在场,不事先征得同意,兀自吞云吐雾。酒至三巡,必出露骨黄段子。

九,与人交谈便借刁言以逞才,冷嘲热讽,找茬乘隙,以挖苦对方为能事。

十,借人欠款,久而不还。或装傻弄痴,或推诿赖账。甚而忘恩负义,死皮赖脸,讥嘲债主小鸡肚肠。


来源:上善若水-网易博客

2014/3/28 | Tags:世态 | 网文 | 查看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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