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8日

关于人性,我最想讲这个故事!

文/郭渣渣

发生在本市某医院的一件事情,其中滋味,自己体会。

这一天产科来了一对年轻的农村小夫妻。衣着很朴素,家里经济条件并不是特别好。妇女在下一级医院保胎,效果欠佳。为了自己的孩子,俩个人来到了这家医院,满心希望的能够顺利迎接着自己爱情的结晶。产科的医生安排妇女住院,完善各项化验检查。

但是,妇女早产了。生了个极不健康女孩儿,肺不成熟,而且是个兔唇。是个学医的都懂得,如果孩子的肺不成熟,在十年前要治疗是要花的一个农村普通家庭家破人亡的,而且还不一定能保证治好。何况还有一个兔唇,如果要做手术修补的话要花不少的钱,对于这个家庭来说是一个很大的负担。如果不做修补,这个兔唇对于一个女孩子的伤害,可想而知。

产科主任向小两口交代病情:患儿呼吸衰竭,随时有可能死去。如果治疗,花费很高,而且效果无法保证。

再然后,这小两口可能是觉得自己还年轻,认为自己还是有机会再生一个健康的。所以,决定放弃这个孩子,并请求当时的产科主任开一张死亡证明,证明孩子出生后夭折。

在这里,我要补充说明一下。这种行为看起来虽然非常残忍,但是在当时产科,这种情况还是很常见的。是的,没错,父母会请求他人帮忙处理掉自己的嫌弃孩子。具体处理的方法,这里我就不透露了。

这位产科主任有一个乡下的表侄女,婚后几年,没有孩子。正好此时来找产科主任,看看有没有什么好办法。产科主任说:你看,这里有一个弃婴,你要不回去养养看?

产科主任在开了死亡证明的第二天,又开了一张出生证明。

表侄女把孩子带回乡下,给孩子保温,喝着红糖水。万幸,孩子竟然奇迹般活了下来。孩子再大一些,主任的表侄女又花了很多钱,给孩子做了修补手术。

也许是老天真的是公平的,那小两口,真的再没有孕育一个生命。

有一天,那个产妇到邻村去赶集,正好看到一个墙角边,一个小女孩在踢毽子。这个小女孩看着好眼熟,好眼熟,好眼熟,上嘴唇上还有淡淡的粉红色的瘢痕。

产妇一下子就想起了自己多年前的那个孩子,马上就托人打听消息。然后发现,这个孩子的生日和自己当年的孩子只差一天,而且,这个孩子的母亲,多年前就被诊断不孕,从外面抱回一个兔唇的女孩子,这个女孩子和自己的孩子还是同一年出生!!!

这小两口就找到了这个产科主任,这个主任很痛快的就把当时发生的事情告诉他们了。

这个小两口决定要回自己的孩子。当然结果可想而知,表侄女一家肯定是不给的。怎么办,诉诸公堂。

法院判决:
1、孩子归小两口;
2、小两口要补给表侄女家这几年的抚养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3、产科主任触犯刑法,犯拐卖人口罪。

后来上诉,因为没有金钱交易,拐卖人口的罪名不成立。但是任然判刑入狱数年。

故事的结局是非常凄惨的。小女孩根本就不认自己的亲生父母天天哭着闹着要回自己妈妈那里。小两口去找到表侄女那里,送回孩子,希望得到一家人和孩子的原谅,并且请求表侄女一家能够帮自己劝导孩子,承认自己才是孩子的亲生父母,并表示孩子可以放在表侄女家,我们一起抚养孩子,让她作为我们两家共同的孩子。

表侄女一家拒绝了:我的大姑还因为这件事被关在牢里呢,当初孩子最需要你们的时候,你们在哪里呢?

故事的结局:产科主任脱下了白大衣,穿上了囚服,带着手铐脚镣,来到医院门口,手指着医院大门:这就是我当年的犯罪现场。

警察在嘁哩喀喳的拍照。

秋风死,残阳照进主任银白色的头发,散发出血红色的光芒。

其中滋味,自己体会。

来源: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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