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24日

说官论官

说官论官之一

说官

官是一个阶层。是人的一种社会政治身份,是自有国家起,执掌、参预政务、治理地方或制定、惯彻、执行统治者政令的实施者,也是统治一方的头领。

官场是一个神秘而复杂的地方。历来许多人为之折腰,为之奋斗争取。是聚集着贤能哲士、奸佞小人的地方。存在着虚伪、欺诈、逢迎、倾轧等人性丑陋的地方。

官员是被任命的。官阶的大小决定着职权职能的不同。是英雄创造历史还是人民创造历史是个有争议的话题。但世界的命运、历史的航船、社会的发展很大程度上是操纵在官的手里。虽然社会发展的阶段不同,时代条件和环境千差万别,但有一定是肯定的,历史是人创造的,官是管人的,是核心,是舵手。即使在健全的法制和民主政体下,也很难摆脱“人治”的痕迹。在这种特权和等级身份存在的社会里,官与民仍然是一种家长制的政治关系。

官有官阶。就像每个人在社会中承担着不同的社会身份一样。权利、义务、地位和利益取决于这种身份。这种身份意味着权力和资源分配上的差异。违背了这种身份,就被称作是“忤逆”、“不敬”或者是“越规”。在这种社会政治结构中,不同身份的人注定是不平等的。当现实中评价或是说明一件事的时候,人们习惯于用“某某领导说的”、“某某某指示”。这种时候,在人的思维里,依据的并不是真理,不是法律,而是根据官阶或权威来判断。中国人传统上喜欢中央集权,这种集权反应到官的身上就是一种无艰的权力。

官的政治身分。做官就是从政,本身就是为政治服务的。今天的政治社会,与以往不同的是,增加了一个意识形态的东西,政党渗入到政体里,即执政党。官不仅受国家的制约,还要服务于某一政治团体。一个官,如果违法犯罪了,可以用党纪来处罚,有时要经过政党批准才能逮捕。甚至他的亲属犯罪了都要上报政治领导同意,明明是犯罪了,不是交由司法侦察,先由纪委来处理,纪委认为需要的才移交司法机关。要“双规”,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方交待问题,这是政治干涉法律最明显的例子。政治凌驾于国家之上,凌驾于法律之上。政府不仅仅是保护人民的利益,还要对政党负责。官要政党推荐,军队受党指挥,党管干部,政党的书记一方面推荐干部,另一方面还兼任着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任,也就是我一手选干部,推荐干部,一手还盖章批准,当然还包括这个干部以后归我管了。真是脱了裤子放屁费两道劲。虽然这个政党在指导思想上与人民的利益是一致的,至少宣言是这样说的,但政党政治终究是代表着某个阶级或团体的利益,与整个国家还是有区别的。人民或者是人民代表大会只能在政党规定的里面划“圈圈”。政党干部是国家公务人员,可能也是中国特色吧。在这种情况下,民主和法制就是一句空话。

官的“名”。从历史的进程看,官的“名”远远大于“利”。官代表一个人的身份。过去讲“读书为做官”,现在讲是为了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官不仅有财有势,更多的是有“名”。出了一个大官是家族的荣耀、地方的光荣。即使是现在,还有许多用官称命名的地方。像“尚书镇”、“司马庄”、“道台村”、“万户疃”。是因为历史上这儿曾经出过这样的一个官。一些地方志都有一个疏漏不掉的内容,就是这个地方历史上曾出过多少多大的官。一些地方政府搞的联络花名册上,都有这个地方在外面有多少处级以上的干部,每逢重大的活动,会邀请他们回来参加。在看领导人的简历时,很多人都非常注意这个人是哪儿的,甚至会出现争议。祖居和出生地,以及多年生活的地方都会争论不休。就像争论江泽民、胡锦涛究竟是江苏的还是安徽的一样。事实上争的是一个“名”。当然除了“名”还能给当地带来实惠,提携一下乡土的官、给本地争取点项目,这是老乡观念。

官的“利”。官的“利”跟职级大小、权势范围、位置有关。有虚职和实职、虚权和实权之分。同级干部,有的有权有“油水”,有的只是跟着吃死工资或者是吃点“边角饭”。过去是京官没有地方官实惠,武官没有文官机会多,地方官没有主管洋务、支应、营务、银铜元、盐务、河道、官税等官来钱容易。过去的地方官没有现在管的多,通常掌管司法,治安和民生等方面的事。现在就不同了,地方官是政务经济全管。按现在来说,市委优于政府,政府优于“人大”,“人大”优于政协。要讲实惠也是象土地、交通、税务、财政等与经济有关的业务口。当然由于卖官成了气候,管官的官就更方便了,要不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组织部门领导犯错误。副职是看正职的脸色吃饭,与正职关系好了分点给你,关系不好的连汤都不给你,所以才有了“宁当班长,不当副排长”之说。

官的评价。官的评价跟历史、政治环境和角度有关。是非功过由于时过境迁,其孰是孰非的泾渭是很难分明的,所以才众说纷纭。很多时候是无法用忠、奸、善、恶、贤、能、愚来区分。就像说岳飞是民族英雄,是汉族的事;杨老令公投宋叫弃暗投明;吴三桂降清是叛明;一方骂叛降另一方称起义;放弃了原来的立场叫改过自新,不放弃的叫死不悔改。所谓的正面评价只是传统观念上的,或者说体现了统治者的意志和个人的喜好。历史本来就是现代人对过去的诠释。

人们希望官能道德高尚(如清朝的刘墉)、有民族大义(宋朝的岳飞)、志向节义高迈(宋朝的文天祥)、勤政爱民(民国初期的陈景华)、尊贤爱才(西周姬旦的'一饭三吐哺’)、清正廉明(宋朝的包拯)、除旧布新(魏国的李悝)、刚直不阿(唐周的狄仁杰)。同时咒骂和唾弃哪些乱臣贼子(汉朝的董卓)、结党乱国(宋朝的蔡京)、欺君罔上(汉朝的曹操)、妒贤嫉能(宋朝的秦桧)、贪污腐化(清朝的和申)、欺压良善(明朝的严嵩父子)、佞幸小人(春秋战国时期的赵高)。这些人有的炳耀千秋,名垂青史,被后人尊崇。有的成为国之蠹,民之贼,为人们所不齿。真不知百年之后人们会怎样评价今天的政治、今天的官。

社会进入到今天,官被套上了“公仆”的光环。名字变成了“领导”,权改称责任,势力称作是责任范围。虽然从“父母”变成了“公仆”是一种关系的换位,但不管改什么,仍然没有改变官本位的思想,那种“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政治抱负和“为民请命”的身体力行还相差甚远。今天的官场,比起李宝嘉笔下的《官场现形记》更昏聩、糊涂、卑鄙、龋龊。我们常说的《窦娥冤》、《杨三姐告状》放在今天那是稀松平常的事,连处女都能说成是卖淫的,还有什么事做不出来。


说官论官之二

谋官


处在社会中的人,总是尽可能地提高自己存在的价值。过去把“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形容成人生最美的事。入仕途为官历来是人生目标之一。虽然说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官,也不是谁都适合做官,但每个人都想当官。按现代人的说法是“做官就有权,有权就有钱,有房子,坐好车子,有美女,能'封妻荫子’。是个名利双收的好事。

过去做官有世袭的;有“正途”的,就是经过科举考试录取;有靠功名获得的,通常是军功的较多;有保举的,就是官选官;有“杂途”的,像捐纳的官。只是过去捐纳的官是不能马上捞到实缺的,只能等着补缺。不像现在,花钱买来的官往往都比较实惠。

现在的官称领导,是国家干部。 领导是中国政治语言的一个发明,顾名思义,就是头,在前面领着,引导着下面干。当干部有许多途径。因为干部是国家公职人员,通常从大学毕业分配或其它身份进入国家公务人员队伍的都是有官阶的官,叫职级;还有就是选拔的,能力强、有成绩或某一方面突出的人才可以提拔; 舍得花钱能买通有任免权的大官可以当干部;领导身边的驾驶员、公务员和干部的亲属也能当干部;秘书可以更容易转变身份,而且是当前捷径的路子,当几年秘书,再当办公室主任或是秘书长,秘书没大小,要是兼个什么处长就是处级了,是科级还是处级,全在于领导了。不信你注意一下那些“飞”得快的官,不是高干子弟就是这类出身的人。这是中国官场的一大特色。为什么那些从基层步步发展的干部进不了最上层?为什么一个不管具体事务的共青团干部动辄地、省级一把手的使用?那些只会在领导后面当“跟屁虫”、写讲话稿的秘书会成为一方大员?要求干部年轻化,真正从基层做起都年轻不了。一个人大学毕业后成为干部身份总要干几年才能升一级,按我国某前的干部体制从副到正职都要有时间段,一个职级从熟悉工作,到出成绩至少要五年时间,除非是“小步快跑”或者是“越级跳”的,否则是没法年轻的,到了省级都是老年人了。

官要求能上能下。上的时候欢天喜地,下的时候愁眉哭脸,有上就有下的时候,有被免的,被降的,自动请辞的,退休的。只有一个是例外,犯不犯错误都要降,那就是现在军队的官,在部队是官到了地方就要降两级使用,所以才出现了科级管处级的情况,不知军队干部是不是国家公务员,或者地方官原本就大。就这样军队的官还是想办法往地方挤,为什么?收入高,有“外快”,部队拿的是死钱,地方是活的,很多人到地方收入要成倍的增加,这也是中国特色。

想当官最好的条件就是老子是大官或者老子的下属现在是大官了。“老子在中央,儿子去地方,镀上一层金,到那都放光”。高干子弟是个特殊的阶层,是上帝的“宠儿”。“龙生龙,风生风,老鼠的儿子去打洞”。你可以说是“将门出虎子,华盖出名儒”,也可以像司马迁一样地质问“帝王将相,宁有种乎?”。不管怎样,高干子弟当官容易是个不争的事实。有谁能六年从一个乡镇的副主任,当到副省长?有谁能在大学毕业七年后当上市长?军队里的女将军有几个是高干子弟?虽然大家很反感,可还有“跟屁虫”著书立传,说对“子承父业”反感是不公平的。其实可以理解,只不过现在不叫世袭,称之为“老子英雄儿好汉”。

谋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从平民转变为官的身份,另一种是从官进一步升官。过去叫“缺”,现在称有位置了。过去任职要先“署理”一年,而后才能补授“实缺”。现在不同了,命令下来你就上任。相比之下过去的官的“缺份”是定的比较死,不像现在可以超编,一个市长一个书记,七个八个副市长副书记,再来几个助理。四套班子都是同一级别,分别都设业务处,连秘书都挂一个处的处长。照顾不过来就再多设几个办公室、几个委员会。甚至还可以编外定编,什么行政编制,事业编制都吃皇粮。安排不过来就提前内退,让出位置,来个三不变“职务不变、称呼不变、待遇不变”。为了抬高你的身份还可以兼职,什么省委副书记兼市委书记、省委常委啦、这样就是省部级干部了。想用你,又看履历不够,就“挂职”,不管去没去过,也算你曾担任过这方面的工作。你得承认中国人聪明,什么名堂都能想出来。

因为是少数人在少数人里面选干部,虽然有制度有章程,但这些都掌握在有限的实权人物手里,就像顺口溜说的“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不服还不行”。名义上的选举,要评议,只是做做样子,为了达到目的使手段合法化。比如,一个市长法律上要经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可许多市长都是从外地调过来的,人大代表根本不知道其“高矮胖瘦”,“过过堂”举举手,盖上“橡皮图章”就生效了。有的从外地调过来的市长,上任不到一年,在原单位的“事”犯了,进去吃牢饭了,没有人追究是谁把他调过来升官的,“人大”更没责任。现在又时兴公选干部,只要是人选就有“猫腻”,就有可操作性,就有空子可钻。

谋官也不是件容易的事。要拼命读书去“挣”、花大把的钱去买、学着溜须拍马去要、有时还要昧着良心陷害别人,踩着别人的肩膀爬,当然也有凭着自己的辛勤劳动去争取。总之是各显神通。“不跑不送原地不动,只跑不送平职移动,勤跑勤送提拔使用”。有买官的就有卖官的。有些时候要在“耻中求荣”。想当官就得投入,没有“免费的晚餐”。在现在这种市场环境下,你不愁收不回成本,这是“循环经济”,那里失去的还从那儿补回来,会有丰厚的回报。


说官论官之三

做官


做官是一门艺术。前面说过,不是每个人都能当官和适合做官,有人会不服气。会说现在的官是个人就能当。错!你“没那个金刚钻千万别揽这个瓷器活”。《徐九经升官记》那句话是至理名言,“做官难,难做官”。

做个好官首先要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就是要克已省身、清正廉明、诚实守信。“仁、义、礼、智、信”作为中国人传统的道德虽然随着时代的发展有所改变,但它仍然是做人最基本要素。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官本身能不能尽忠保国、修身养性、仁心行善、公正无私、好学上进、诚信守约,直接影响着自己在民众中的“威”。就是威信,威信是做官的首要条件,一个没有威信的官,是没法让人“臣服”的。官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是在众目的监督下,可以说没有私生活。你做不到的东西,去要求别人就没有力度。另外提倡褒扬什么,摈弃什么都会对你治下的民众产生很大的影响。举个现实的例子,比如我们说的忠孝不能两全,要先公后私。所以出现了许多父母病重去世不去照料奔丧的、老婆生孩子不回来护理的、幼童舍身救人的。其实这里面有许多偏颇的地方。“百善孝为先”,一个连孝道都不守的人又怎么称得上先进分子呢?没有家那来的国?没有私那来的公?人的价值体系并不全在于公心,在这儿,“忠孝难两全”只不过是一个美丽而虚幻的借口。正因为这样,才有人戏言“现在的英雄模范人物,要么是不孝之子,要么是'傻子’残疾或是死了的人”,这话有些偏颇,但也从一方面说明倡导的东西有些“瑕疵”。官是公众人物,诚信很重要。政策朝令夕改,说话不当话,老是自己打自己的嘴巴,久之就失去了公信力。分清公与私是品行良锈的试金石,凡是好官首先要是清官,天天想着向自己腰包装,又怎么做到“一言而万民齐”?

其次要勤政爱民。官执掌和参与政务工作,担负着爱民、教民、养民的责任。在其位就要谋其政,这个“谋”是干好你份内的事。“官不勤则河水浊”。天天疏于政务,琢磨着怎样巴结上司,怎样敛财,花天酒地的生活,不顾百姓的疾苦死活,这样的官不如没有。过去为什么称为父母官,这是一种要求,要求官要像父母爱护子女一样地照看属民。

三是要有能力。品德高尚只能说是个好人,但不是个好官。这个能力包括了许多方面。所谓政绩是能力的体现,当然不是现在那种靠虚报统计数字、面子工程等表面繁荣粉饰自己。就是能贯彻国家的大政方针,有办法让地方更快发展,保持地方的安全和稳定,有选人的慧眼和用人的能力,不墨守成规,能除旧布新,而且这种新,一定要是能让多数人过的更好,不似有的改革那样只是满足少部分人的利益,让一部分人富起来,多数人受穷。

四是要举贤用才。一个人的能力是有限的,能不能发现人才,慧眼识英雄,充分发挥大家的积极性是为官之道成败一个重要的方面。官本身无德无才就会用佞幸小人,用蠢才庸才。所谓有贪官就会有酷吏。我们经常抱怨那些横行乡里,欺压良善的国家公务人员,其实根子在他上面的官身上,对上奴颜婢膝才会对下作威作福。有嫉贤妒能的官才会有英雄路短,才会有狐假虎威的残民欺下。

五是要能审势度时。做官不能当“看守内阁”,要进取创新。总是照葫芦画瓢,墨守成规的是庸才。社会在发展,历史在进步,作为民众的带头人,要有超前的思维,创新的勇气,与时俱进的行动。当然并不是所有的改革都代表着先进,适合时代的方向和潮流,能给大多数民众带来真正的利益才是改革正确与否的标准。就像率先砸破“铁饭碗”一样,连个“泥饭碗”都没准备好,就把人家的“铁钣碗”砸了,老百姓不反你才是怪事。

做忠臣受排挤,做清官苦,做个干实事的官累,做个好官难。所以才有那么多昏官、贪官和混官。

好官难当,昏官贪官也不好当。闹不好就下去或者是进去了。君不见时常有“双规”的,罢职的,进去吃牢饭的。为什么?因为没当好官。没本事治理一方;光捞钱不干事;跟人家睡觉了连个小钱都不想给;收了人家的礼还不办事;不长眼色得罪了管官的官;外面的事不干净,身边又起火了或者是撞到枪口上了。

做官要会玩弄权术。官的核心是权。官的权力跟官阶和位置有关,所以才有一把二把手的区分。同样是副职也有二把或是七把之分,就像梁山好汉排座次一样,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交椅”。人生百态,人情颠覆在官场上都有表现。是官就有权,但有的人会用有的人不会用。现在时髦的说法叫以谁为中心,这个中心就是权力的中心。有两个权是不能放的,一是人事权,二是财权。这两个权的“油水”最大,这也是每逢主官倒了,这两个部门的负责人都难以幸免的原因。我们国家实行的是主官负责制,也就是百姓说的“家有百口,主事一个”。,要把手中的权发挥到最大值,要让人家怕你,离了你就办不成事,这是一种“威”。不会用权的官别人也不买你的帐。权力要掌握分寸,别以为都集中到你手里就是好事,有时要适当分点给别人,不是为了分利,是分担风险,让副职管一点,大事你拍板,有情况了可以找到“替罪羊”。:“御臣之术”还在于会利用矛盾,不要希望都能抱成一团,下面的争斗会提升你的权力。

要会欺上瞒下。官上面有官在管着,下面多少只眼睛在盯着。总是肆无忌惮也做不长。对上要捧着抬着敬着,献媚取宠;对下要哄着护着瞒着,保持稳定;同级之间也要包着让着和着,搞好关系,当心让人家背后捅你一刀子。

要会排斥异已。班子里不能有“地雷”,要找“沆瀣一气”的人在一起,建立自己的帮派体系。不能用贤能超过自己的人,这样很容易那一天被别人代替。不听话的,不同心的要坚决驱之。要达到你说乌鸦是白的,没人敢说是黑的,像赵高“指鹿为马”那种境地。身边要用自己的人,驾驶员、公务员、秘书要当成家里人,他们是你的腿,是你“扯条拉纤”的人。同时切记“只有永远的利益,没有永远的朋友”。“人一起茶就凉,权一丢,万事休”。关系再好都不能完全相信,别人之所以对你好是因为你的权,不是你这个人。

要会弄虚作假。不管是好官坏官,想做长久都要有政绩,这个政绩有时也是你的护身符和更上一层楼的梯子。没本事出点真东西,可以来假的,反正是一级蒙一级。报数字的时候可以在后面加个零、上面喜欢什么就汇报什么、建不了开发区就找块地方画个圈、来检查卫生的时候可以不许任何人大小便、来调查生活情况的时候,把你家的彩电洗衣机先给贫穷户摆一下,走了再拿回来、纪委来了就穿件破衣服,领到家里吃顿两菜一汤。你这样做上面也高兴,上级也要政绩嘛。

要敛财有术。这是做官的根本,要不做官干嘛。贪官通常都有能力,既有工作能力又有敛财能力,而且平时的口碑都比较好。他之所以能当官并不全靠贪污当上的,是靠工作步步爬到这个位置,所以贪官多数曾有过辉煌的时光。贪官通常都有后台,这个后台就是决定他命运的上级,没人保,他也没这么大的胆子。这就是国家反腐总是不彻底是原因,往往逮住一个贪官会追查是谁送的,跟谁合谋的,忽视或者是不敢向上追究。其实,他贪的东西并不全用于自己,有一部分是要孝敬管官的官。所以做贪官首先要找好保护伞,把上面喂饱了再动手。卖官不能乱卖,太离谱了也不行,有这个空缺先让下面争一争,只要知道离了你这一票过不去就行了。办事的也要多研究研究、考虑考虑,给人家送礼的时间。违规的时候也要做的跟规范一样。还不能吃独食,你吃肉有时要舍得让别人喝点汤。重要的是要留后路,不能露富。每一次都要有借口。不知道啦,是老婆孩子做的,放在抽橱里忘了交公,一时糊涂等等。逮住了要咬紧牙关死不承认,坦白只能罪上加罪,死不认账最多是财产不清。还有就是要深刻检讨,决不改正。

做贪官也是很辛苦的,要天天琢磨着怎样把权用“活”,怎样保住这个捞钱的地位,提心吊胆的怕出漏子。还要想办法巴结管自己的官。其实行贿也是一个费心思难为人的事,要瞅准机会,送什么怎样送都有讲究。通常领导家里过节的时候是一拨一拨地来送的人,总想不让别人看到,有时送了钱还没来得及说事,听到敲门声要躲起来。送的匆忙了还怕领导搞混了,忘了是谁送的。当然贪官暴露了还得痛苦流涕地检讨:辜负了党的教育,领导的栽培,人民的期望,对不起生我养我的父母和人民。


说官论官之四

论官

人,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出身、地位、经历和环境不同以及主观因素,会使人出现非常复杂的状态。如果说当年甲级战犯杜聿明想发明“永动机”,违背科学的话,那么想要一个人一成不变地生活在世上,更是不可能的了。在诱惑面前,很少能有人曾经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不发生动摇。人性不是神性,本身就有自私的一面,有追求更高生活质量的欲望,当他为民的时候,可能节操和追求是一种情况。身份改变了又会到另一个层面。同时,是人就有心理的弱项。环境可以改变一个人。传统的功利主义在官的身上表现的最为突出。

官是坐出来的。有的人平时不起眼,放到官的位置上就像官。有时觉得官就是水平高,其实是那个环境造就的,位置不同,身份不一样,看的文件多,知道的事情多,接触的人多,站的角度两样就显得与众不同。看到姚明就会想到是运动员,有的官气质上就带那个“官味”。当然也有例外,当年有位姓郭的农民中央后补委员,官不可谓不大,在医院住院的时候,一身破棉袄,和病友打牌嘴里“妈妈的”不停,偷牌耍赖,出了门拉下裤子就洒尿,不像官的样子,他那是“虚官”,只是形式的。有的官骨子里就不想要那个牌头,像陈永贵大叔当到副总理也是农民。

官员的政绩是考评出来的。谁来考评?是那些提他当官的官,不好的话等于是自己打自己的嘴巴。“豪猪”还天天夸自己的孩子身上披的是貂皮大衣呢,自己选的官总是护着,这叫知遇之恩,就像官场上流行的“谁的人”一样,官上有官,官内有线,线里有派,牵一发而动全身。对官的评价不是根据民众的口碑,而是向他的上级述职,鉴定是由上级做出的,这就造成了即使在地方臭名昭诛的人,只要上面认可了,照样可以升官。

官的监督管理也是人,是人就有亲疏远近,如果组织监察部门也是贪官的话,查贪官就是一句空话。况且现在这些部门也是看官的眼色行事,闹不好捅了“马蜂窝”自己的饭碗也难保。

官的风险系数很高。有政治上的、能力上的、“路线”上的、自律上的。当了官就是到了“火上口”。首先要有敏锐的政治头脑,大事不能糊涂,政治上会让你青云直上,也会摔个半死;没本事的庸才也干不长久,会有人踢你下去;官场的“路线”很重要,不能站错了队,跟错了人;自律上太“清”或者是太“浊”,都会让你丢官失宠。

现实中的官多数是优点突出,缺点不少。只能说是从那种角度来评判。从高尚和纯粹上,可以说几乎没有一个是合格的,对好官和坏官只能是相对而言。能用心地治理地方,不是大奸大恶之徒,还是要用他的长处。其实民众还是宽容的,真正造福一方的官,即使贪了点也能理解。人们恨的是那些既贪得无厌又不干“人事”的官。比如某地一个政绩很好的市委书记,因为贪污受贿进去了,刚开始说是二百多万元,大家觉得可以理解,许多人包括退下的老干部都替他说情,后来查到一千多万元,才觉得“过”了。即使这样,许多人仍然念念不忘他:“要是X书记在位的话,我们市不是今天这个样子”。

贪官的根子在制度。国家是政治社会的组织形式。一个民主与法制的国家任何事都必须是有法必依的,每一个管理行为也必须以法律的为根据,这样可以减少或者是排除个人专断的任意性。因为存在着事实上的“人治”大于法制,所以官才会胡作非为,官场就像万花筒一样,什么样的事都有。只能说体制完善一些,监督到位一点,贪官就会少或者是不会像现在这样明目张胆。预防胜于惩治,要像预防疾病一样地加强制度建设。有人说要依靠群众监督,真是睁着眼睛说瞎话,官有官的活动范围,老百姓根本接触不了,闹不好还会像辽宁那位举报国税局的公务员王文娟,两次辞退你还加上劳教一年。她有句话是切身体会:“再次选择,我不会举报”。官场的一些做法本身就保护了贪官。比如,当几年县长再当书记,当几年书记再当人大主任或是政协主席。这是一个权力的过渡过程,即使我当书记时犯的事,下台了还是有点小权,你也不敢动我,待我真的下台了,过去的那些事也是“猴年马月”了,总之可以全身而退。

贪官的思想基础是人贪婪的本性,物质和精神对人具有非常大的诱惑力。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要求一尘不染是理想化的,很少有人能做到。官是越坐越有瘾,大了还想更大,钱永远不嫌多,美女天天换也不烦。这是一种官德,没有官德就不可能恪守为民之责。我们说全国还有六千万低收入人群,年收入在六百元至九百元之间,相当于平均每天二到三元钱。同时,各级行政机关一年的公车消费、公款吃喝、公款考察旅游三项就高达六千亿,相当于全民教育的五倍。如果再加上贪官们中饱私囊的款项那就更让人吃惊了。

贪官的成长在于环境。有滋生的土壤,生长的环境加上虚设的制度,出贪官就是情理之中的。按现在的标准,不说那些打江山时吃糠咽菜的开国者,五十年代时期的官,百分之八十以上都是廉政模范。这并不是误解时代精神,而是一种现实。比如山西翼县县委书记武保安,上任一年多,个人交待五十多个官为职务来送钱,从几千到十万,全县各个方向的一把手几乎都送了。这种情况下,公权就是一种商品,要用钱来买,而且几乎是独家经营,离了他就办不了事。党的“民主集中制”到了这儿是别人民主他来“集中”,由一把手最后“一锤定音”。虽然法律上也有行贿罪,但很少惩治行贿的,以检察机关的理由是,因为受贿案件难查,没有行贿人的配合就查不出来,所以操作上格外开恩,行贿人只要在追诉前交待的,就免于处分。这等于说行贿没有罪。

贪官的责任在管官的官身上。上梁不正下梁歪。考察不利,用人不当,监管不到位,其实现在管官的官与官某种程度上像是父与子的关系,儿子犯了错,老子总是袒护着,或者是管官的官本身就是贪官。严管胜于重罚,放松了管理就等于放任了犯罪。

贪官普遍性的原因在于惩戒不利,违法成本太低。偷盗、诈骗、抢劫几万元就判个七年八年的。《刑法》也规定贪污十万元就可以判处死刑,可那些动辄贪污百万千万元的不一定能进去。其实贪污也是一种盗窃,只不过盗窃的是国家的,心不痛罢了。许多进去吃牢饭的贪官,照样可以优哉地过着豪华的生活,就像报道的那位在牢里日消费上千的服刑贪官一样。还在牢里口吐狂言:别看我在这里,我想叫谁下,谁还得下。还以那位“卖官书记”为例,家中搜出存折达八百多万元,最终定为受贿的只有八十八万元,另定了四百万元是财产来历不明。且不说他还隐藏了多少没有搜到,就凭他一个县处级干部,靠什么能积累余下的四百多万元钱?有人说了句戏言:要是给我几百万元,情愿去坐十年牢。是啊,很多人会干。想要这份待遇,得先去谋官。

新的《公务员法》在理念和形式上比以前有了进步。规定了“凡进必考”“竞争上岗”“公选、竞岗”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但根本的东西仍然没有改变,党管干部与走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方式还有很大的操作性。党的干部不是公选的,不是竞争的,这些人素质的优劣直接决定着推荐出来干部的好孬,如果源头腐败了,下面选出的干部又能好到那儿?

治民必先治官。党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法令都没错,那句话都非常正确,为什么又没有用呢?根子在推行和执行政令的官身上。文件上传下达,官员我行我素,人民怨声载道。一级向一级推卸责任,一级蒙骗一级。再好的政策也是空的。

有人喜欢问是权大还是法大。其实很简单,肯定是权大了,法是谁制定的?是掌握权力的统治者制定的。在官本位的国家里,法律是施政于民,以刑纠民,以法限民。没看许多法令政令往往都是“关于坚决打击”、“严禁”、“禁止”、“不许”等等,有几个是“保护”开头的,当然也有,保护野生动物,人不是野生的,不在保护之例。其实立法的基准点,应该是保护公民的权力,而不是限制。所谓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是一句蛊惑人心的口号,官特殊的政治身份和社会地位,总是与平民不在同一个层面上。革别人的命可以,革到自己身上就是另一回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落实到实处还有好长一段路要走。

不奢望没有贪官,只希望贪官们少贪一点,撑饱了以后能干点“人事”。

来源:文贝的专栏-博客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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